简要案情:
建筑工人黄XX被包工头雇佣,在东莞一家装修公司做水泥工,工作期间未与包工头以及装修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2013年3月28日,黄XX在去上班的路途中受伤,导致腰部压缩性骨折。黄XX委托周君红律师代理本案,追索工伤赔偿款。
裁决结果:
尽管本案缺乏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但通过周君红律师的巨大努力,本案最终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并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黄XX的伤残等级为9级。后周君红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黄XX与东莞装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东莞装修公司同意向黄XX赔偿9万元的工伤款项。
本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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