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被车压死责任
---杜凯律师
唐某系货车司机,一日在高速服务区修车时因疏忽未拉手刹,导致被两辆货车夹困而死,经交管部门认定,唐某的自身操作失误是导致其死亡的全部原因。日前,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唐某家属获赔28万元。
唐某发生事故后,其家属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把雇主王某和挂靠车队起诉至某某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八十余万元。
某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与雇主之间已经形成劳务关系,唐某在从事劳务活动中死亡,雇主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挂靠车队作为车辆的挂靠单位与登记车主,未尽到充分的管理与注意义务,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唐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修理车辆时操作失误,致使车辆前移,对于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应该减轻二被告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雇主王某赔偿唐某家属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二十八万余元,挂靠车队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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